本部分为GBZ/T 300的第86部分。
本部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部分由GBZ/T 160.48—2007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化合物》中分出,单独成为本部
分,并做了如下主要修改:
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
——解吸液由异丙醇溶液改为甲醇;
——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;
——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;
——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。
主要起草单位:广东省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、广东省深圳
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主要起草人:李添娣、林怡然、张文、何俊涛、刘丽、赖建辉、赖少阳、岳亚军。
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GB 16190-1996附录A;
——GBZ/T 160.48—2004;
——GBZ/T 160.48—200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