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>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水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水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气相色谱一质谱法。
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珠江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、湘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、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。
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5年8月21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