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Z T 300.62-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62 部分:溶剂汽油、液化石油气、抽余油和松节油(代替 GBZ T 160.40—20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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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范围
GBZ/T 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液化石油气的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、溶剂汽油和抽余油 的热解吸-气相色谱法、松节油的溶剂解吸-气相色谱法。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蒸气态液化石油气、溶剂汽油、抽余油和松节油浓度的检测。
详细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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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
GBZ/T 210.4 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 第4部分: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
本部分为GBZ/T 300的第62部分。
本部分按照GB/T 1.1—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。
本部分代替GBZ/T 160.40—2004《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混合烃类化合物》。
本部分与GBZ/T 160.40—2004相比,主要修改如下:
——修改了标准名称;
——删除了溶剂汽油和抽余油的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和非甲烷总烃的热解吸-气相色谱法;增加了
抽余油的热解吸-气相色谱法;
——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;
——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;
——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。
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:
——溶剂汽油的热解吸-气相色谱法
主要起草单位: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所。
主要起草人:田国均、季道华。
——液化石油气的直接进样-气相色谱法
主要起草单位:河南省新乡市职业病防治所。
主要起草人:田国均、季道华。
——抽余油的热解吸-气相色谱法
主要起草单位: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主要起草人:高星、王辉。
——松节油的溶剂解吸-气相色谱法
主要起草单位: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。
主要起草人:赖少阳、戴桂勋。
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
——GB/T 16039—1995;
——GB 11518—89附录A;
——GBZ/T 160.40—2004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