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针,提高城市污水利用效率·做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,合理利用水资源,实现城市污水资源化,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,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,制定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>系列标准。
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》系列标准日前拟分为五项:
《城市污承再生利用 分类》
——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》
- -- -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》
——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补充水源水质>
——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》
本部分为第一项。
本标准为首次制定。
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。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、上海沪标工程建设咨询公司、哈尔滨工业大学、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、一l:海技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。